嘉峪关市位于甘肃省西北部,河西走廊中部,东临河西重镇酒泉市,距省会兰州776公里;西连石油城玉门市,至新疆哈密650公里;南倚终年积雪的祁连山与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接壤,与青海相距300余公里;北枕色如铸铜的黑山,与酒泉金塔县、酒泉卫星发射基地和内蒙额济纳旗相连接,中部为酒泉绿洲西缘。是甘肃省唯一不设区也不下辖县市的地级单位,是我国四个不设区的地级市之一。全市海拔在1412-2722米之间,绿洲分布于海拔1450-1700米之间,城市中心海拔1462米。境内地势平坦,土地类型多样。城市的中西部多为戈壁,是市区和工业企业所在地;东南、东北为绿洲,是农业区,绿洲随地貌被戈壁分割为点、块、条、带状,占总土地面积的1.9%。嘉峪关市经济发展迅速,人民生活水平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人均大口径财政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多年名列全省各地州市之首。1992年被列为全国首批36个小康城市之一,1994年进入全国55个人均GDP过万元的经济明星城市之列,1995年位于全国84个经济明星城市的第64位;此后又先后获得了“全国卫生城市”、“全国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全省“无毒市”、亚洲城市建设百强、中国十大最具投资价值的城市、中国特色魅力城市200强、全国园林绿化先进城市等诸多褒称。
嘉峪关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抄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袭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百除外。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度。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结合《婚姻法》、《物权法》等,可知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其与被执行人配偶协商,且须申请执行人认可;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财产份额确定后,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裁定解除控制措施。